律师解析:
在浙江杭州,
工伤十级的
赔偿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7个月的本人
工资进行赔付。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依据受伤职工实际的工资收入来计算的,它反映了职工在受伤前的正常收入水平。
2.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为1个月的杭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该平均工资是综合考虑当地众多职工收入情况得出的一个平均数值。
3.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4个月的杭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三项,还可能涉及其他费用,比如
医疗费,即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实际医疗支出;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护理费,根据护理需求和实际支出计算等。
具体
赔偿金额要根据本人工资以及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多种因素确定。
需注意,实际赔偿可能因个体情况存在差异。
案情回顾:小朱在浙江杭州工作时受伤,被鉴定为工伤十级。小朱
月工资5000元,杭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00元。公司计算赔偿时只愿按3000元/月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小朱认为应按实际工资5000元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受伤职工实际工资收入计算,小朱实际工资5000元,公司按3000元算不符合规定。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1个月杭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算,即6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4个月算,为24000元。此外,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也应按实际情况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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