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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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派遣员工是与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派遣公司即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派遣工工资应该由劳务公司发放。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当派遣劳务员工工作期间不幸去世,劳动事故保险公司需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未购买工伤保险,雇主需自行负责。确保用人单位合规需按全体职工工资总额和社保机构规定的缴费比例,定期为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当劳务派遣企业员工遭遇工伤事故,派遣企业应作为主体按法规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保险责任。用工单位需配合调查。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劳动者因公受伤,劳务派遣单位应申请工伤鉴定,用工单位需协助。经济补偿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期间的保密协议涉及企业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在特定年限内对获取的信息保密,并规定违约条款和劳动者责任。协议可由用人单位或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署,确保信息得到充分保护,泄密时可追究法律责任。

在劳务派遣中,员工加班工资的责任在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费,实施绩效奖金,提供相应福利待遇,确保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同时,遵循同工同酬原则,保证派遣员工享有同等待遇。这不仅是道德和法律要求,也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