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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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劳动合同法有严格的规定,双方之间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有效地维护双方的权益。在固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也有具体规定。那么,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补偿金吗?一般来说,若是终止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时,如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