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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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别、审批时效不同。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2、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违纪辞退则适用于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与辞退员工有显著差异。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均可采用并协商;而辞退员工仅限于用人单位。开除主要针对违犯劳动纪律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原因多样;而开除仅因惩罚性原因,针对违反劳动纪律者。解除是结束劳动关系的措施,开除是行政处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解除劳动合同,但辞退和开除只能由用人单位实施。

开除和辞退在类别、审批时效和适用条件上均有明显差异。开除是行政处分中最严格的,需在员工犯错后五个月内完成审批。适用于严重违法违规、触犯刑法、劳动教养等员工。辞退属行政处理,无明确时效规定,适用于无故频繁旷工、教育不改等员工。两者各有适用情境,需及时、恰当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同一事态的期望,以结束劳动关系为目的的履约行为。而委员会辞退办理则是依据行政手段,根据违法雇主的决定结束劳动关系,具有文件指令特性。目前,弹性用工条款仅限于处理严重违规或不良行为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