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学苑(北碚)律师事务所
李晓婷律师,一位在法学领域深耕多年的专业法律人士,其执业之路始于国内著名的法学殿堂——西南政法大学。本科阶段,她系统接受了扎实的法学基础教育,培养了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敏锐的洞察力。随后,进入西南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深化对法学理论与实务的理解,形成了系统而全面的专业知识体系。 自毕业以来,她便投身于律师行业,至今已积累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不仅熟练掌握了诉讼的处理技巧,更锤炼出了应对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 目前,李晓婷律师执业于重庆学苑(北碚)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重要成员之一。 在执业过程中,李晓婷律师始终秉持“专业至上、客户为本”的服务理念。 曾任北碚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曾任重庆律协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委员。 自2016年开始正式执业,距今已有近十年,执业以来,李晓婷律师专注于多个核心法律领域,曾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并办理各类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尤其在婚姻家庭、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及刑事案件方面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积累。 在婚姻家事领域,李晓婷律师擅长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及家庭内部协议等各类家事纠纷。她注重情感与法理的双重调和,致力于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家庭纠纷带来的情感伤害,提供既有温度又有力量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侵权责任纠纷方面,李晓婷律师精通交通事故、名誉权侵害等案件。她善于梳理复杂侵权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全力帮助受害人争取应有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 合同纠纷方面,她长期处理各类商事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及服务协议的争议化解,具备出色的合同审查与风险防范能力。 在刑事辩护领域,李晓婷律师秉承严谨细致、敢于坚持的职业态度,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各个阶段的法律帮助,包括案件定性分析、证据链质证、取保候审申请及出庭辩护。她始终坚守法律底线,致力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她始终以专业、负责、共情的态度,陪伴客户度过法律困境,成为值得信赖的权益守护人
咨询该律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条文,用人单位应依照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国家的具体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因此,在试用期内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从理论上来讲,您所在的用人单位不能克扣或者拒绝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除非在此期间因个人原因给企业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在普遍情况之下,工资应当在员工正式离职当日即刻进行现场结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也可以通过提供劳务来获得报酬,离职也不会影响您领取工资。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收集一些能够证明您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据,例如工作成果、出勤记录、薪资条和有关工作的通信记录等。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离职,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其薪资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合理期限内一次性结算。但由于各单位财务流程和内部制度不同,具体的薪资支付时间也会有所不同。总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尽快将薪资支付给劳动者。

试用期离职后工资结算的期限问题,一般得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与员工之间的具体协议。不过从法律角度说,主要是为了让劳动者能及时、足额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要是公司没明确规定,那劳动者有权要求在合理期限内结算工资,甚至当天结算也合理,这要求也应该得到尊重和支持。

试用期离职时,工资何时发,这得看公司规定和劳动合同咋写。一般来说,钱不会马上到账。不过,公司得在合理时间内把工资结算清楚,不能拖拖拉拉,也不能不给。要是公司故意拖着不发或者不给,那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