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智骏律师事务所
赵江峰律师执业23余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曾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先后承办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素有法律功底深厚、学识广博、逻辑思维缜密、法庭辩论表达准确犀利,职业道德良好、办案能力高超。擅长业务:刑事辩护、法律顾问、项目洽谈、合同审查起草修改、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保险法、房地产开发、银行金融等法律业务,具有为大型企业服务的工作经验。 2000年至2005年前办理各类刑事辩护案件五十余件 2005年开始为建设银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办理案件六十余起。 2007年、2008年、2012年被律师事务所评为先进工作者。 2009年至2023年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公司、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0年7月,被陕西省律师协会以长期以来从事法律服务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授予荣誉证书。 2010年起至今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分支公司提供诉讼服务,办理案件2000余件。 2015年起至2023年担任陕西省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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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工头拖欠农民工薪资问题的解决方案1.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倘若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行为,如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员工酬劳等情形时,该员工可选择向劳动监管部门发起投诉,劳动监管部门将会依循法定程序进行妥善处理。2.启动劳动仲裁程序。

关于工地现场的管理人员薪酬并非归类于农民工范畴这一点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首先,若能够与施工单位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这些特定的管理人员应当被排除在农民工的范畴之外;其次,对于那些和施工单位之间没有建立正规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施工单位按时购买相关社保费用以及实际负责施工现场某一部分施工任务的小组组长或领班人员来说,他们则被视为农民工的范围。

如果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他们可以先与雇佣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寻求帮助,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工需要保存好工作证件、考勤记录、工资单据、证人证言等证据,以证明他们与雇佣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工资被拖欠的事实。

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规定,如果雇主欠农民工工资三个月以上,金额达五千至两万元,或者欠十人以上三万至十万元薪酬,且无视政府多次催付命令,就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具体的定罪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不但要支付报酬,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是情况严重,比如农民工或亲属重伤、死亡,那刑罚就更重了。如果有下列情况,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欠一个农民工的工资超过三个月,总额达到5000到20000元;欠十个以上农民工的工资,总额达到30000到100000元,经政府部门催告后还是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