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给补偿,有三种情况。
1、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
续签,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
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话,单位应当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分析:
《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应当在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根据《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
劳动关系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经济补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续签的规定有: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员工若患有
职业病或其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
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
签合同。
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
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
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