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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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调解方面,当事人可以有多种选择。首先,他们可以委托企业内部成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其次,也可以寻求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援助。此外,还可以在乡镇、街道等地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机构进行协商解决。如果经过这些处理仍然无法达成和解,当事人还有权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国家仲裁委和法院。一般来说,企业内部的小争议会由调解委员会处理;而涉及范围更广的争议则会提交给国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终审裁决。

劳动争议处理领域有三大关键机构:企业内设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法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作为终极裁决方的人民法院。调解委员会着重内部协调,仲裁委员会依法处理,而法院则提供终局性的司法解决途径。当争议无法解决时,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劳资纠纷的机构有三个: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主要调解企业内部的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是专门的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则是在对仲裁结果有异议时,提供法律救济的机构。

劳动争议的解决通常涉及三道程序:企业内部先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仲裁可起诉至法院,由法官公正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