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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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怀孕被用人单位解雇是违法的,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必须得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选择赔偿金,赔偿金通常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试用期被解雇且工作未满六个月的孕妇,赔偿金为半个月工资的两倍。

试用期员工被辞退时,其离职补偿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在试用期间内,用人机构除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的规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其他所有状况都必须根据解雇的具体原因进行区分,因此,赔付的方法也会有所差异。首先,若劳资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解除合同,那么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

若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因病而无法正常出勤而遭解雇,此举如被判定为非法解雇行为,那么劳动者无需再坚持寻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已无法再履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额度,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中,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以该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时间长度为准,每累积满一整年即支付该劳动者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赔偿事宜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在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若被单位解雇,通常情况下无需向其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然而,在此前提下,若当事人的离职原因是由于未能达到部门或企业所设定的录用标准,则企业本身并没有向当事人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但是,企业仍旧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当事人全额支付该试用期内共计三个月的全部薪资待遇。

由于双方并未签署相应的书面劳动合同,即便如此,仍然需要对这类状况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尽管这种情况下无法明确界定其适用于哪些特定的劳动法规,但是只要在实际操作中表现出了雇佣与被雇佣之间的实实在在的劳动关系,就依然受到相关法律给予的保障和维护。然而,在结束这一类事实上存在着的劳动关系时,企业方有必要提前30天向所有关联人员发出通知,并且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中每一位职员予以切实的经济上的补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