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杨世远律师,1978年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民营上市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外资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等职务。2019年加入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现任律所劳动法律业务部主任,在企业合规领域,特别是人力资源合规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类案件、婚姻家事类案件(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合同纠纷类案件、侵权纠纷类(交通事故等)案件。
立即咨询
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教师请病假,薪资绩效不受罚。病假两个月内,薪资津贴全领;超过两月未满六月,薪资发90%,绩效减半;超过六月,工龄不足十年者,薪资70%,无绩效;工龄满或超十年者,薪资80%,仍无绩效。

作为教师,因病请假治疗时,其绩效工资被扣除是不合规的。对于体制内教师,病假两个月内(不含节假日)原工资应保持不变。对于合同制教师,薪酬待遇需按合同或单位制度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一规定确保了教师在病假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体现了对教师的尊重和关怀。

员工因个人原因请事假被扣三倍薪资,不符合法律标准。劳动者享有休息和法定节假日报酬的权益,日常工作日也有请假权。请假应只扣当日工资,非三倍。劳动者可投诉、调解、仲裁或起诉维权。年假调整请求受法律保护,违法扣薪可追回。内部规章违法侵害员工利益,员工可求经济赔偿,申请劳动部门介入处理,或申诉处理。

员工在休病假期间,一般不能获得绩效工资,因为绩效任务未参与。但如果员工在病假期间完成了部分绩效任务,绩效薪酬应根据劳动合同和公司制度计算,根据实际达成的绩效成果确定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