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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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辞退一般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离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试用期内3天。但在遭受暴力威胁、非法拘禁或面临生命安全风险等情况下,员工可即时解约。劳动者有权在如下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未履行劳动保护、欠薪、未办社保、规章制度违法、欺诈胁迫、免除法定责任、违反法律等。无论是固定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员工同样适用此规则,但需提前3天通知。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

员工离职需遵循《劳动合同法》:普通劳动者在试用期外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试用期内则需3天。提前递交并确认离职申请可自动解除合同,无需批准。特殊情况如遇用人单位违反合同(如未按规定支付薪资、保障权益、违法制度等),员工可即时辞职,无需提前通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因上述原因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企业不与劳动者续约时,无需提前通知,但需在合同终止后七个工作日内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协助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试用期内,员工欲解除劳动合同,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特殊限制。但建议在离职前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并征得上级同意,以保持职业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