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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是否该支付经济补偿

时间:2026.10.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12人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终止时,经济补偿的支付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两种情况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一种是劳动合同期满,如果不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补偿。另一种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也需支付补偿。
但有些情况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经济补偿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遇到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要先判断是否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如果符合,要及时和单位沟通补偿事宜,若沟通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何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前,公司提出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小何却不同意续订,且合同期满后便不再到公司上班。然而小何要求公司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公司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公司提出维持原条件续订合同,小何不同意,所以公司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有相应标准,但此案件因不满足支付经济补偿情形,所以不涉及该标准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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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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