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职后竞业协议里,用人单位不给钱,协议不一定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和相关
劳动法律
法规,竞业协议是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约定,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不能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了竞业协议,用人单位得在
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劳动者
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没
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一定权利。这时,劳动者可催告用人单位支付,过了合理期限用人单位还不支付,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要是劳动者没行使解除权,那就仍要遵守竞业协议。因为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解除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一旦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用人单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
违约责任。
总之,离职后即便用人单位不给钱,竞业协议仍可能有效,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从公司离职时与公司签订了竞业协议。协议约定,小朱在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去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公司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小朱经济补偿。然而,离职后公司却未支付经济补偿,小朱未催告公司支付,不久后小朱去了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公司以小朱违反竞业协议为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小朱则认为公司没给钱协议应无效。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竞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离职后竞业限制的约定,用人单位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本案中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小朱本可催告,经合理期限公司仍不支付,小朱有权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2、但小朱未行使解除权,在协议未解除前,协议对双方有约束力。所以小朱去有竞争关系单位工作违反了竞业协议,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有法律依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