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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正被辞退可得到什么补偿

时间:2026.10.0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093人
律师解析:
未转正被辞退,补偿情况分不同情形。
要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得举证,证明已明确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以及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
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试用期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法律,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还有,若用人单位因法定情形辞退试用期员工,比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遇到未转正被辞退的情况,劳动者要先判断辞退原因是否合理。若不合理,可通过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小许认为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他,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而公司则称小许不符合录用条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公司能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已明确告知小许录用条件,且小许不符合该条件,那么公司可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若公司无法证明小许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正当理由辞退小许,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小许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小许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情况,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若公司因法定情形,如小许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小许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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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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