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保障精选解答 > 三日内做事故复核,是否包含当天

三日内做事故复核,是否包含当天

时间:2026.10.0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保障 阅读:1241人
律师解析:
《民法典》对期间计算有规定,期间开始当日不计入,从下一日起算。就事故复核要求在三日内完成来说,提出复核要求当天不算在这三日里。
比如,提出事故复核要求是在某一天,这天不计入期间,从次日开始算第一天,然后依次往后推,到第三天截止。像星期一提出复核要求,星期二就是第一天,星期三是第二天,星期四是第三天,当事人要在星期四完成事故复核相关事项。
还有,如果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那就以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次日作为期间的最后一天。而且,期间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是二十四时;要是有业务时间,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就是截止时间。大家在处理事故复核时,一定要注意这些期间计算的规则,避免因逾期而影响复核。

案情回顾:

小朱在星期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事故认定结果不服,于当天提出事故复核要求。他认为应该从星期一开始计算三日的复核期限,而相关部门告知他当天不算,应从次日即星期二开始计算。小朱对此产生争议,认为自己理解的计算方式才正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关于期间计算的规定,期间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所以小朱提出复核要求的星期一不算在三日期间内,应从星期二开始计算。
2、若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且期间最后一日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本案中若后续日期涉及法定休假日,也应按此规则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