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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支付赔偿吗

时间:2026.09.3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134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过有个例外,就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就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单位以维持或者提高条件续签合同,像原本月薪5000元,续签时提到5200元,其他条件不变,劳动者拒绝,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但要是单位降低条件,比如原本月薪5000元,续签时降到4800元,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单位就得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遇到合同期满的情况,要注意单位续签合同的条件。如果单位降低条件,自己不同意续签,记得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和单位有争议,可以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单位工作多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原本每月支付小朱5000元工资,续签合同时将薪资降为4800元,其他条件不变。小朱不同意续签,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单位认为是小朱拒绝续签,不应支付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本案中,单位续签合同时降低了薪资条件,小朱不同意续签,不符合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所以单位应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小朱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小朱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小朱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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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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