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资赔偿按不同阶段有不同标准。
停工留薪期,职工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指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收入,含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不含
加班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若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
护理费。生活护理费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五级、
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60%。
若遇到工伤工资赔偿问题,建议及时收集相关
证据,如
劳动合同、医疗记录等,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
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只按
基本工资发放工资,小朱认为应按正常出勤的全部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双方产生争议。停工留薪期快满时,小朱伤情未愈,单位不同意延长,小朱申请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延长了期限。之后小朱被评定为
五级伤残,单位难以安排工作,在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上,小朱与单位又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1、停工留薪期内,根据规定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只发基本工资不合法,原工资福利待遇应包括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2、小朱伤情严重,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适当延长且不超过12个月,单位不同意延长不符合规定。
3、小朱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单位应按月发给本人工资70%的伤残津贴,需按此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