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物管无缘无故撵走租客,物管费还需要业主交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不得无故侵犯业主或租客的合法权益。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无故撵走租客,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物业管理费,业主仍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因为物业管理费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合同义务,与租客无关。不过,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给业主造成了损失,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1 20:31:47 回复
物管无权无故撵走租客。租赁合同是业主与租客之间的法律关系物管公司不是合同当事人无权单方面驱逐租客。关于物管费:物业费一般由业主承担除非租赁合同约定由租客缴纳。物管撵走租客属于侵权行为业主和租客均可要求物管停止侵害。物管费仍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但业主可因物管违法侵害行为主张赔偿。建议业主向物管公司发函要求停止侵权同时向住建部门投诉。
2026-06-01 16:3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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