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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导致他人损失,应该告谁

时间:2026.07.1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 阅读:986人
律师解析: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造成他人损失,被告该怎么确定?这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劳动者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伤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般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担责。因为用工单位指挥和管理着劳动者的工作,能把控劳动者的行为。所以,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把用工单位告上法庭。
不过,要是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像没给劳动者做必要培训,或者明知劳动者没资质还派遣,那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补充责任。这时,受害人可以把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一起告。
如果劳动者是因为个人行为伤了人,和工作没关系,那责任就得劳动者自己负,受害人直接告劳动者就行。
所以,受害人要先弄清楚劳动者的行为是不是工作行为,再确定被告。要是用工单位有责任,就直接起诉它;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就把两者一起告;要是个人行为,就起诉劳动者。

案情回顾:

小许通过劳务派遣到小胡公司工作。期间,小许在工作时操作失误致使小丽受伤。小丽认为小许是直接侵权人,欲起诉小许;而小胡公司觉得自身虽为用工单位,但小许失误可能是劳务派遣单位培训不足导致。劳务派遣单位则称自己无过错,不应担责,三方就被告确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许是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小丽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应由接受劳务派遣的小胡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小丽应将小胡公司列为被告。
2、若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小许时有过错,如未进行必要培训等,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小丽可将小胡公司和劳务派遣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3、若小许的行为并非执行工作任务,而是个人行为导致小丽损失,则由小许自己承担侵权责任,小丽应将小许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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