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劳动争议里,
经济补偿金仲裁时效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仲裁时效是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而且,这个时效能中止、中断。
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况有:
当事人向对方
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一旦出现这些情况,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中断那一刻起,时效重新计算。
要是因为
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没办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
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时效接着计算。
这里有个特殊情况,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
劳动报酬发生争议,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不过,劳动关系终止了,就得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后提醒大家,要是对
仲裁裁决不服,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天内
向法院起诉。要是遇到复杂的劳动争议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离职后发现公司未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小朱知晓权利被侵害后,本应在一年内申请仲裁,但在时效期间,小朱向公司主张权利,仲裁时效中断。之后又因不可抗力因素,仲裁时效中止。劳动关系终止后,小朱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仲裁,公司却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辩。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且适用中止、中断规定。小朱向公司主张权利使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导致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小朱在劳动关系终止后规定时间内申请仲裁,未超过仲裁时效,公司的抗辩不成立。若小朱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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