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试用期裁员赔不赔,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单位能证明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像没达到岗位技能要求、试用期考核没通过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单位可以
解除合同,还不用给
经济补偿。不过,单位得拿出
证据,证明有明确录用条件,且员工确实不符合。
但要是单位没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只是以裁员为由解除合同,那就是
违法解除。按规定,单位得给员工
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单位工作时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
月工资。
所以,试用期裁员不一定不
赔偿,重点是单位能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员工碰到这种事,先跟单位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一家公司,处于试用期。公司以裁员为由要解除与小朱的
劳动合同。小朱认为自己工作表现良好,不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要求公司给予赔偿;而公司则称小朱未达到岗位要求的技能水平,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应支付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能证明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未达到岗位技能水平、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等,可
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
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需承担
举证责任,证明有明确录用条件以及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此案例中,公司若无法举证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其解除合同行为
违法。
2、若公司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小朱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因小朱工作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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