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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赔偿的优先级是什么

时间:2026.05.1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93人
律师解析:
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会给劳动者一笔经济补偿,这就是经济补偿金。很多人会问,经济补偿金有赔偿优先级吗?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这种说法,但在不同情况下,经济补偿金适用规则不一样。
在一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得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因为用人单位有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主动跟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员工;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等。只要劳动者符合拿补偿金的条件,大家获得补偿的权利是平等的,没有先后之分。
不过,在企业破产这种特殊情况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债权清偿有顺序。破产财产会先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还清,接着就要支付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还有该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按规定要给职工的补偿金。
所以,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金没有赔偿优先级,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能去争取。但遇到企业破产这类特殊情况,劳动债权就要按照法定顺序来清偿。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经营不善,向三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之后公司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此时,三人都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对于谁能优先获得补偿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入职早应优先补偿,小李则觉得自己家庭困难应先补偿,小胡也坚持自己有获得补偿的权利。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不存在赔偿优先级,小朱、小李、小胡符合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他们获得补偿的权利平等。因为他们是因用人单位向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属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2、但该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属于特殊情形。破产财产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首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并非按小朱、小李的说法确定优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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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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