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一级工伤伤残有
供养亲属抚恤金。
若职工有靠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可获
赔偿。
2.
赔偿标准:
配偶每月拿职工本人
工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再多10%。
各亲属
抚恤金总和不超职工生前工资。
3.计算时要确定本人工资(
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和
符合条件的亲属范围。
4.有
赔偿纠纷,可先协商,不成可
申请仲裁或
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遭遇严重工伤,经鉴定为
一级伤残后不幸离世。小朱有配偶小丽以及年迈父母。小朱所在单位对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存在异议,认为小朱父母另有一定
退休收入,不应纳入供养亲属范围。小丽则坚持认为父母也依靠小朱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应获得相应抚恤金,双方就此
产生纠纷,无法
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若工伤职工有依靠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可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在本案中,关键需确定小朱父母是否符合该条件。若有
证据表明小朱父母主要生活来源依靠小朱,单位应给予相应赔偿。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有明确标准,配偶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40%发给,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本案中小丽作为配偶应按此标准发放,若小朱父母符合条件也应按此标准。同时,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双方协商不成时,可通过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
起诉讼解决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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