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人在工厂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视
同工伤。
赔偿有三部分:
一是丧葬
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二是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给无劳动能力亲属,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10%;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2.若不符视同
工伤情形,工厂一般无赔偿义务,或基于人道主义补偿,金额协商而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工厂工人,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工厂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然而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朱
家属认为小朱应认定为工伤,工厂需按照
工伤标准进行赔偿。但工厂认为要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人在厂突发疾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小朱符合这一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2、若认定为工伤,赔偿数额包括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若不属于视同工伤情形,工厂一般无赔偿义务,但可能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补偿,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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