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我国
工伤和
人身损害在特定情形下可双重获赔。
因
第三人侵权致工伤,
劳动者能向
侵权人索赔,也可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2.
侵权赔偿和工伤
赔偿部分项目不重复,像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可分别主张;但
医疗费、
误工费等补偿性项目不能重复获赔。
3.各地
处理方式有别,要结合当地规定和案件情况确定。
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被小胡驾车撞伤,经认定小朱此次受伤为工伤。小朱向小胡主张人身
损害赔偿,同时要求单位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小胡认为小朱已可享受工伤赔偿,不应再向自己索赔;单位则觉得小朱从侵权人处获得赔偿后不应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劳动者既可以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小朱向小胡索赔及要求单位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主张合理。
2、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部分项目不重复,如侵权赔偿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等,小朱可分别主张。但具有补偿性质的项目,像医疗费、误工费等,不能重复获赔。实践中各地处理有差异,需结合当地规定和具体情况确定最终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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