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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上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6.03.2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059人
律师解析:
1.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直接解除合同
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致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职工作且拒不改正;以欺诈等手段使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特定情形下,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月工资可解约: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仍不行;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协商变更未达成协议。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某单位尚在试用期,工作期间他多次违反单位考勤制度,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单位以其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决定解除与小朱的劳动合同。小朱认为自己虽有迟到早退情况,但不影响工作,单位解除合同不合理,遂与单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可解除合同。小朱在试用期多次无故迟到早退,违反单位考勤制度,可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
2、小朱虽称不影响工作,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是劳动者基本义务,其迟到早退行为已违反规定,单位解除合同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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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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