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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有哪些理由

时间:2026.03.1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1111人
律师解析:
1.公司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合法理由分两类。
2.过失性辞退
员工严重违规、失职舞弊致单位受损、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职且不改、被追究刑责等,公司可解约且无需补偿。
3.非过失性辞退:
员工病愈不能工作、不胜任经培训调岗仍不行、客观情况变无法履行合同且协商无果,公司提前通知或付一个月工资后解约,需支付补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小朱因经常无故迟到早退,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决定辞退小朱。小朱认为自己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随意辞退他,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而公司则认为小朱严重违纪,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若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小朱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属于过失性辞退的范畴。
2、公司以小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他,符合过失性辞退的条件,因此公司解除与小朱的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小朱要求经济补偿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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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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