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经调岗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
被辞退,用人单位需
支付经济补偿;
若未按法定程序操作,构成
违法解除,需支付
赔偿金。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当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时,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后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未遵循法定程序,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如果遇到此类
劳动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任职,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认为小朱不能胜任当前工作,于是对其进行调岗并安排培训。然而培训结束后,小朱依旧无法胜任新岗位工作。公司未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小朱,也未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便直接将小朱辞退。小朱认为
公司辞退程序不合法,要求公司给予
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小朱经调岗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有权
解除合同,但应遵循法定程序。
2、该公司未按法定程序操作,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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