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二倍
工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那日开始算。
2.未签书面
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不同。
按月算,每月从次
月工资支付日起算;
整体算,从用工满一年当日起算。
3.仲裁时效会因
主张权利、请求救济、对方同意履行而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因
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仲裁时效可中止。
案情回顾:小朱于某单位
入职后,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多后,小朱打算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单位则认为小朱的请求已过仲裁时效,不应支付。小朱认为自己的权利刚被侵害,未过时效。双方就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产生争议,小朱遂
申请仲裁。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二倍工资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实践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有按月分别计算和整体计算两种情形。若按月分别计算,每月二倍工资仲裁时效从次月工资支付日起算;若整体计算,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开始起算。需确定本案适用哪种起算方式来判断小朱请求是否过时效。
2、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会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需审查本案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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