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所以,如果是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
经济补偿金。????4、关于你签字的那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如果在你签字时上面没有个人放弃补偿金的条款,而是在你签字后单位后加的,那么该条款属于单位造假,放弃补偿金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你无效。????5、现在建议你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提交那张你放弃经济补偿金的协议,你可以申请仲裁委调取劳动局留存的那份协议,以此证明手写的那个放弃经济补偿金的条款是单位后加的,对你无效,胜诉应当是没有问题的。????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