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拖延支付的就是属于《
劳动法》规定的拖欠工人工资; 2、用人单位
拖欠工资的,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