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
社保问题补缴新政策如下: 问题一:关于未参保人员补缴年限的个人账户规模如何计算? 按《通知》参保补缴基本
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个人账户规模按湖南省历年规定的个人账户规模政策执行。其中,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提前补缴年限的个人账户规模按8%记入。 问题二:未参保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办理补缴手续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60%或100%为个人历年补缴缴费工资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含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