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保障专题 > 海口市生育保险报销

海口市生育保险报销

海口市生育保险报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2 22:19:04 已帮助338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朋友要领取生育津贴,帮她问海口市生育津贴申请表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 生 育 津 贴 申 请 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编号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个人参保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生育(流产)时间 准生证码 申报单位经办人 出生证号 经办人联系电话 单位开户名称 一胎胞数 开户银行 胎儿次数 银行帐号 生产方式或计划生育手术(在相应项目方格处打“√”) 正常产 □ 难产(剖腹产、产钳、胎吸)□ 孕7个月以上引产 □ 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 □ 孕3个月以下流产 □ 输卵管结扎 □ 输精管结扎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 1.生育津贴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 2.《申请表》中一胎胞数栏,指是单胞胎或双胞胎;胎儿次数栏指是第一胎或第二胎。 3.生育津贴在职业妇女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后或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后,由单位社保专办员一次性申领。 4.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领导签字。办理时需出示社保专办员证、参保人员《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生育津贴月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享受生育津贴期限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规定及缴费情况核定。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