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并保障办字【2015】第2号)中规定,太原
廉租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认定。 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
赡养、
抚养或
扶养关系,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口且在本市实际居住2年以上(含2年)。 2.收入条件认定。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
最低工资标准(含),去年我市城区
最低工资为1450元/月.人。 3.住房条件认定。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4.其他条件认定。 1.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等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 2.
房屋征收拆迁享受货币补偿安置、房改中享受
购房补贴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出售过房产,至申请之日已满5年。 您如符合以上条件,可在受理阶段向社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