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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适用人员
工伤认定适用人员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2024-03-05 11:22:15
已帮助258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申请
工伤认定
,可以自己准备齐相应材料之后到统筹地区的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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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适用人员
钱威
问题:您好,您好,我们有个员工工伤认定已经下来了,伤残等级认定是必须的吗?
你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王梦婷
问题:你好 王律师,公司给员工只交了意外险,发生的工伤能不能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
可以主张工伤认定的,自己提交材料,有签合同吗
钱威
问题:一审原告不适格 一审法院认为证据不充分 二审上诉怎么写事实与理由
你好,我是平台推荐的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怎么对劳务派遣人员受伤的责任进行认定
1、首先明确劳务派遣员工的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属于工伤的根据受伤的实际情况划分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一般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2、然后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最后申请工伤赔偿以及向其他责任人索赔。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53条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伪造、变造或者买卖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收缴有关证书,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部门经理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合法吗
如果企业没有明确规定只有人事部门能代表企业辞退员工,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部门经理口头辞退员工为非法解雇员工是合法的。在公司范围里应当明确规定,拥有录用和解雇员工权限的一定是人力资源部,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处理。公司需要辞退员工,一定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如何认定雇员个体经营户劳动关系?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其应当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建立个体工商户劳动关系。在双方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从定期拿到工资、提供标准的劳动、固定的工作时间等方面举证双方的劳动关系。即便没有合同,在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纠纷的解决还是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信贷员合法发放贷款罪怎么认定
信贷员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认定,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人员刘某向许某等人发放贷款130万元,刘某向许某发放贷款时没有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是否符合条件以及借款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超越自己的发放权限,用化整为零的方式发放贷款。许某冒用叶某等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贷款,没有提供担保,利用个人信誉,贷款后都由许某一人领取并使用。贷款到期后,许某生意亏损,不能向信用社归还贷款。刘某被以违法发放贷款罪予以立案追究。许某不是商业银行规定的关系人,不能归入《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范围内。许某贷款利用了他人的身份证明,在贷款时利用他人信誉,不属于贷款优先于他人的事实。刘某发放贷款时没有提供优先于他人的条件。信用贷款不是《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犯罪情节的唯一要件,贷款包括信用贷款,发放贷款构成犯罪,贷款是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一个法律概念,是犯罪客体中的前提。违法发放贷款罪中信用贷款不是区分第一款与第二款犯罪情节的必备要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关系确认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是适用诉讼时效的,但是当事人需要依法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退休返聘人员工伤认定的
一、退休人员返聘发生工伤怎么办?1、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3、所以,单位对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能够通过协议来免除法定责任。二、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处理办法1、用人单位返聘的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伤,不属于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与返聘职工签订的“返聘协议”合法有效,那么双方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为雇佣关系,返聘职工发生“工伤”后,双方发生异议应适用于民事法律。2、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也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应适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等民事法律。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相关规定,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三、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交通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四)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五)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员工上下班工伤如何认定
员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为员工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请问一下关于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只适用哪些情形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2、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在诉讼中,对于责任构成的医疗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的证明,由受害患者一方负责证明。在此基础上实行过错推定,将医疗过失的举证责任全部归之于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一方认为自己不存在医疗过失,须自己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该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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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5-31 06:50:0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下夜班从单位回家,摔伤了颈椎算工伤吗?
钱威律师
2024-05-31 08:36:0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撞墙上了伤了颈椎,算工伤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30 17:44:1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工伤判定书下来一个月了,当时说两个月之内处理,这样的话是不是只能等着?
陈建平律师
2024-05-29 21:20:38
伤到什么程度?可以把片子报告发给我。
问题:想知道工伤评到几级?
王刚律师
2024-05-28 16:34:10
临时工一般会被认为劳务关系,包工头无须承担责任。如果是在建筑工地上班,且建筑工地属于正规的施工单位承包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认定。
问题:我爸是临时工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包工头有责任吗?
陈建平律师
2024-05-26 16:13:29
属于工伤,先到劳动局申报工伤,等治疗终结后鉴定伤残等级,再根据伤残等级、年龄、工资标准计算。
问题:关于工伤赔偿问题?
钱威律师
2024-05-25 13:23:10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案件情况
问题:本市参保,本市公司签劳动合同约定跨省工作,发生工伤能在本市报销?
司天双律师
2024-05-25 08:23:41
你可以联系我沟通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我受伤前实际工资8600,十级工伤,工伤保险按4250算?
司天双律师
2024-05-25 08:21:48
有计算的方式,可以联系我沟通你的案件,我是司律师
问题:工伤赔偿按照什么来赔偿的?
杜强吉律师
2024-05-22 13:26:2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工伤?
陈建平律师
2024-05-26 16:13:29
属于工伤,先到劳动局申报工伤,等治疗终结后鉴定伤残等级,再根据伤残等级、年龄、工资标准计算。
问题:关于工伤赔偿问题?
司天双律师
2024-05-25 08:21:48
有计算的方式,可以联系我沟通你的案件,我是司律师
问题:工伤赔偿按照什么来赔偿的?
杜强吉律师
2024-05-30 17:44:1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工伤判定书下来一个月了,当时说两个月之内处理,这样的话是不是只能等着?
司天双律师
2024-05-25 08:23:41
你可以联系我沟通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我受伤前实际工资8600,十级工伤,工伤保险按4250算?
杜强吉律师
2024-05-22 13:26:2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工伤?
陈建平律师
2024-05-29 21:20:38
伤到什么程度?可以把片子报告发给我。
问题:想知道工伤评到几级?
王刚律师
2024-05-28 16:34:10
临时工一般会被认为劳务关系,包工头无须承担责任。如果是在建筑工地上班,且建筑工地属于正规的施工单位承包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认定。
问题:我爸是临时工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包工头有责任吗?
钱威律师
2024-05-31 06:50:0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下夜班从单位回家,摔伤了颈椎算工伤吗?
钱威律师
2024-05-31 08:36:0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撞墙上了伤了颈椎,算工伤吗?
钱威律师
2024-05-25 13:23:10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案件情况
问题:本市参保,本市公司签劳动合同约定跨省工作,发生工伤能在本市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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