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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
2、强化了对实际用工单位的约束。
3、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禁止差别对待。
4、劳务派遣岗位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5、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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