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
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
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
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
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
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
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 三.家产(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 在
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
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