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单位自己意愿。 二、
试用期签订规则:(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在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若员工入职满一年仍未与劳动签订劳动合同,则自动默认为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
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