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死亡
抚恤金是公民死亡后死者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及被
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所以不应将其用于清偿死者的生前
债务。 依据民政部《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据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或者公安机关发布的通缉令,对具有中止抚恤情形的
伤残人员决定中止抚恤,并通知本人或者其家属。 第二十七条 中止抚恤的伤残人员在刑满释放并恢复政治权利或者取消通缉后,经本人申请,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从第二个月起恢复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