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看劳动合同约定。若合同对工作地点变更有约定,单位需按约定操作,未经协商一致擅自变更,劳动者可拒绝。
(二)无约定时协商处理。劳动合同未约定工作地点,单位变更需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一致,单位不能强行要求劳动者去新地点工作。
(三)合理表达异议并留证据。劳动者若不同意变更,要及时以书面等合理方式表达异议,留存好相关证据。
(四)依法要求经济补偿。若单位强行变更,劳动者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可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