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伤死亡的赔偿责任主体需根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确定,若已缴纳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则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赔偿范围包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每项均有明确计算标准。
1.丧葬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该费用用于覆盖职工死亡后的丧葬相关支出。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亲属关系和情况确定比例,配偶每月领取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原有比例基础上增加10%,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职工生前工资总额,领取对象需满足生前由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条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是对职工家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帮助缓解突发变故带来的生活压力。
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上述所有赔偿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家属可通过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