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让你重签劳动合同、变相降低待遇,你有权拒绝,且单位不能单方面降薪。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岗位、工作条件是双方合意,单位单方降低待遇属于违约。如果公司强迫你不签新合同就走人,或签了之后实际降薪,你可以这样应对:第一,明确表示不同意降低待遇,并保留公司要求重签、降薪的书面或聊天证据;第二,若已被实际降薪,先继续上班、不要主动辞职,收集工资条、合同、沟通记录;第三,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差额。提醒:签字要谨慎,任何“自愿降薪”的声明都可能影响你后续维权,拿不准时先别签,固定证据后再决定下一步。以上分析供你参考,个案情况不同,具体处理还要结合当地规定和你的证据材料来判断,必要时可以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