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半个月后辞职,工资也得正常结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起就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干了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发工资。
工资一般按照双方口头说定的数额,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来算。打个比方,要是约定月工资6000元,一个月按30天算,工作了15天,那能拿到的工资就是3000元。
要是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有几个办法维权。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商量,让他们把工资付了。要是商量没用,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能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另外,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仲裁机构裁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还有个情况得注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每个月给劳动者两倍工资。不过你只工作了半个月,暂时不能用这个双倍工资的规定。要是之后工作超过一个月,单位还没签合同,那你就可以去主张这个权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