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通过
转移财产、隐匿行踪等手段来躲避支付
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或者明明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且
数额较大(比如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及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到两万元之间;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到十万元之间),在经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就有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要是出现这种情形,劳动者能够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反映,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等。如果超过期限仍未支付,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额外支付
赔偿金。与此同时,要是符合
刑事立案标准,就会将案件移送
司法机关,追究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