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门店关停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单位应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等内容,若协商不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若单位未协商直接让离职,劳动者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四)若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