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合同任期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越两年。
关于竞业禁止协议,该等期限则须经用人单位以及
劳动者共同协商,最终所达成的共识必须遵循法律对于上限的要求。
然而,若在协议中议定的竞业禁止期限被延长至过了两年,那么超出限定的期限,往往将被视为无效。
在此两年的限制内,用人单位有责任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赔偿,其具体的标准及支付方式同样需要在竞业禁止协议中进行具体而明确的表述。
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约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劳动者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申请解除该等竞业禁止协议条款。
总结来说,竞业禁止协议的期限应当是合理且合法的,以确保能够保护到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