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遍的劳动用工实务中,
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尚未届满前提出
辞职是否需向雇主承担
违约责任,此乃需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来予以明确。
例如,当劳动者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终止
劳动关系时,则通常不需要承担任何形式的
违约金。
然而,若出现如下两种特定情形,那么劳动者就有可能需要背负违约责任:第一种乃是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投入了高额专项培训资金,对其进行了专业技能的培训,并且双方签订了服务期限的协议,在此情况下,若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限的约定,便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种则是劳动者违反了
竞业限制的约定。
此外,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
劳动条件,亦或是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
工资薪酬,甚至是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等等,这些都是
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选择
解除劳动合同时,同样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