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去治疗时,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要按规定给员工发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这笔钱可以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少,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要是病假工资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还低,劳动者可以先跟单位商量,让单位把差额补上。商量的时候,得准备好能证明自己请病假、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
要是商量没用,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监督检查单位工资发放情况,要是查出来单位确实没按规定发工资,会让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把差额补上。
劳动者还能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过要注意,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起的一年之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的十五天内,去法院起诉,靠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