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订
雇佣合同的情境之下,要确立并证实
工伤之间所存在的关系,一般需要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全面考虑与评估:首先,可以透过
工资单据,工作证件,以及招贤纳士的登记表格,考勤监控等途径进一步印证实际
劳务关系的存在。
其次,确定受伤的时间节点,工作地点,以及引发事件的主要因素都是在上班期间,以完成必要的职业任务为核心。
比如,可采用同仁的证词,取用工作环境内的监视影像等相关材料进行辅助证明。
再次,需要向上汇报至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申请工伤鉴定。
这些部门会将所有
证据整合评析,以此来判断究竟是否构成了实质性的工伤。
倘若雇主明确表示不承认存在任何劳务关系,那么员工在此基础上或许还需先经过劳动
仲裁确定劳务关系的确立,之后才能对工伤进行实质性鉴定。
最后,总结来说,当缺乏正式合同的情形下,证据的收集与巩固显得尤为关键,具有决定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