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离职争议
纠纷案件的
仲裁过程当中,对于
加班费用
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往往会遵循一系列既定的准则来进行计算。
首要任务便是要准确地确认出各类不同的
加班类别,诸如工作日加班、周末休息日加班以及
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等等。
在此其中,工作日加班的补偿标准通常不得低于员工薪资的平均值的 150%;至于周末休息日加班报酬的比例,则大约需要达到员工平均薪资的 200%左右才能符合规定;最后,法定节假日期间的
加班工资更是不得低于300%。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计算费用的基础,都应该来源于您个人与公司签订的书面
劳动合同中所确定的
工资标准。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并未对这部分信息加以详细说明的话,那么一般的惯例都是参考您每个月在实实在在拿到手的工资总额作为计算依据。
然而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种情况下所说的工资应当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各种补贴等多个方面,而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一特定的类别或者项目。
同时,为了证明您确实有过加班行为的存在并且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您务必向
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关的
证据文件,比如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据、电子邮件往来等等,以便能够证明您是实际付出了额外的努力进行工作才有了所谓的加班事实的发生。
最后,如果雇主方面已经掌握到了证明加班事实真实性的一些证据,却依然拒绝提交的话,他们将因此面临法律责任上的不利待遇。